馬鞍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報來的《馬鋼煉鐵總廠B高爐大修改造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以下簡稱《報告書》,項目代碼:2112-340500-07-02-295790)收悉。你公司擬在馬鞍山慈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馬鞍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煉鐵總廠(北區)現有B高爐區域內對B高爐進行大修改造,主要改造內容包括:礦焦槽及上料系統、爐頂系統、高爐本體系統、風口平臺與出鐵場系統、熱風爐系統、粗煤氣系統、煤氣處理系統、煤氣余壓發電、給排水系統、礦焦槽除塵、爐頂除塵、高爐鼓風機設施、相關系統電氣室及自動化控制系統、雨污分離、污水處理系統等設施。2021年7月,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對項目產能置換方案予以公告。結合省環境工程評估中心技術評估意見及馬鞍山市生態環境局初審意見,經研究,現提出如下審批意見:
一、根據《報告書》,B高爐大修改造工程包含了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采取了封閉等措施,工程建成投產后,顆粒物、二氧化硫排放量將大幅度削減,區域環境不利影響能夠得到有效緩解和控制。從環境影響角度,我廳同意你公司按照《報告書》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生產工藝及環境保護對策措施進行建設。
二、項目設計、建設、運營期及服務期滿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嚴格履行“以新帶老”治理工程承諾,2022年底前完成全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并配合當地政府積極改善運輸條件,調整公司貨物運輸結構方式。
(二)加強施工期環境管理,合理組織施工,嚴格控制施工場地、施工機械和車輛運輸揚塵及噪聲等對環境的影響,施工現場應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預拌混凝土生產揚塵污染防治標準(試行)》實行圍擋封閉,減少地表裸露面,設置灑水降塵設施,定時灑水降塵。在拆除現有B高爐及須改造的配套設施、建(構)筑物和污染治理設施過程中,需按照《企業拆除活動污染防治技術規定(試行)》進行,嚴格控制二次污染產生。
(三)強化各項廢氣治理措施。嚴格落實《報告書》關于礦槽廢氣、爐頂廢氣、出鐵場廢氣、煤粉收集系統廢氣以及熱風爐廢氣等環節的廢氣處理措施,熱風爐、出鐵場、礦槽廢氣排放參照執行《關于推進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環大氣〔2019〕35號)附件2中的煉鐵工序超低排放指標限值,其余廢氣排放執行《煉鐵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8663-2012)表3中的特別排放限值;無組織廢氣排放執行《煉鐵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8663-2012)表4中的標準限值。道路運輸采用新能源汽車、電動重型載貨車等,車輛轉運點處作業時設置噴霧裝置或其他方式灑水抑塵。運輸道路灑水降塵。
(四)嚴格落實《報告書》中提出的廢水處理與綜合利用措施。按照“一水多用、串級使用、重復利用、循環使用”的原則,完善廢水收集、處理、回用系統,提高水重復利用率。生產排水經廠區排水管網排入北區廢水深度處理站,經深度處理后,全廠綜合利用;生活污水經一體化生活污水處理裝置處理后,排入廠區管網,送至北區廢水深度處理站,深度處理。按照“分區防滲”原則,全面落實《報告書》提出的防滲要求。生產廠區地面應做硬化處理,防滲系數應達到相應要求,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五)嚴格落實固體廢物分類處置,強化危險廢物全過程管理。建立固體廢物管理臺帳,如實記錄固體廢物產生種類、數量、時間以及利用、處置和貯存情況。煤氣噴堿循環水系統污泥、廢油、廢油桶等按照危險廢物進行處置,并落實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制度。廠內危廢暫存場所須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修改單的規定要求,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并做好防風、防雨、防曬、防流失、防滲漏等工作。
(六)嚴格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優化廠區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聲設備。對高噪聲設備采取基礎減振、隔聲、消聲等降噪措施。廠界噪聲須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
(七)加強環境風險預防和控制,全面落實《報告書》提出的風險防范措施,完善突發環境事故應急預案,采取切實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因污染事故排放或安全生產事故可能引發的環境風險。
(八)在建設和運營過程中,應建立暢通的公眾參與平臺,及時解決公眾擔憂的環境問題,滿足公眾合理的環境保護要求,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九)做好與排污許可證申領的銜接,將批準的環境影響報告書中環境保護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單及其他有關內容,按照排污許可技術規范要求,載入排污許可證。
三、項目建設應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項目建成后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產。若項目發生重大變動,你公司應依法重新履行相關審批手續。
四、馬鞍山市生態環境局負責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自主驗收日常監管工作的監督指導,并加強施工期環境管理工作。
五、收到本審批意見后,你公司應及時將批準后的《報告書》送至馬鞍山市生態環境局,并于30日內將送達回執送我廳環評處。
(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40000610400837Y)
安徽省生態環境廳
2022年6月10日
免責聲明:tiegu發布的原創及轉載內容,僅供客戶參考,不作為決策建議。原創內容版權僅歸tiegu所有,轉載需取得tiegu書面授權,且tiegu保留對任何侵權行為和有悖原創內容原意的引用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轉載內容來源于網絡,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方便學習交流,并不代表tiegu贊同其觀點及對其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如無意中侵犯了您的版權,敬請告之,核實后,將根據著作權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刪除有關內容。申請授權及投訴,請聯系tiegu(400-8533-369)處理。